致比选被邀请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采用比选方式,对《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复合氯酸钠(绿安消)和复合硫酸氢钠(活化剂)采购》项目组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招标项目: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复合氯酸钠(绿安消)和复合硫酸氢钠(活化剂)采购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复合氯酸钠(绿安消)和复合硫酸氢钠(活化剂)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复合氯酸钠(绿安消)和复合硫酸氢钠(活化剂)生产许可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单;地级市(生产厂家所在地或者需方所在地)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近3个月);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报名要求:
比选文件的获取:详见附件。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2日9:00起至2019年3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
报名单位,需提供上述四中提到的“资质及营业执照”文件,并加盖鲜章,于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报名(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通川北路216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地点: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和和比选文件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应与网上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和比选文件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一致。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开标地点: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达州市通川中路132-32号)。
八、本投标邀请在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欧洲杯买球app官方网站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欧洲杯足球平台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132-3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18-2374071
传真:0818-2374071
因该招标已表明采购的为二氧化氯溶液品牌绿安消,山东华实药业故此放弃该投标。
复合氯酸钠ⅲ(绿安消)、复合硫酸氢钠ⅲ(液体)采购
一、产品的技术要求:
※复合氯酸钠ⅲ:以液体形式存在,通过活化反应释放出二氧化氯制品。
1、原料要求
1.1 氯酸钠:应符合gb/t1618 的规定。
1.2 过氧化氢:应符合gb/t 1616 的规定。
1.3 尿素:应符合gb 2440 的规定。
1.4 自来水: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
2 、外观
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有轻微刺激性气味。
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naclo3质量分数,% ≥ 26.0
h2o2质量分数,% ≥ 5.0
co(nh2)2质量分数,% ≥ 0.3
4、 检验规则
4.1 产品由公司质量部进行检验,包括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每生产一批产品,需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每批产品分次出货,每次出货需进行出厂检验。
4.2 产品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 章的要求;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氯酸钠质量分数、过氧化氢质量
分数及尿素质量分数。
2.3 产品按批检验,以每一贮池为一批。产品每批采样,按gb/t 6680 规定的方法进行,总量不得少于500ml,混匀后将样品装于清洁、干燥、具磨口塞的玻璃瓶中,贴上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类别、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姓名等。
4.4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检验中若出现不合格项目,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复验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采用目测、鼻嗅的方法进行检验。
5.2 理化指标
5.2.1 naclo3质量分数:按gb/t 1618-2008 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 h2o2 质量分数:按gb/t 1616-2014 规定的方法测定。
5.2.3 co(nh2)2 质量分数:按gb 2440-2001 规定的方法测定。
5.3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用精度适合的秤进行测量。
※复合硫酸氢钠ⅲ:以液体形式存在,通过与复合氯酸钠反应释放出二氧化氯制品。
1 、原料要求
1.1 硫酸氢钠:应符合hg/t 4516 的规定。
1.2 氯化钠:应符合gb/t 5462 的规定。
1.3 尿素:应符合gb 2440 的规定。
1.4 自来水: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
2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nahso4质量分数,%≥ 48.0
nacl质量分数,% ≥ 0.1
co(nh2)2质量分数,% ≥ 0.2
4、检验规则
4.1 产品由公司质量部进行检验,包括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每生产一批产品,需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每批产品分次出货,每次出货需进行出厂检验。
4.2 产品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 章的要求;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硫酸氢钠质量分数、氯化钠质量分数及尿素质量分数。
4.3 产品按批检验,以每一贮池为一批。产品每批采样,按gb/t 6680 规定的方法进行,总量不得少于500ml,混匀后将样品装于清洁、干燥、具磨口塞的玻璃瓶中,贴上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
批号、类别、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姓名等。
4.4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检验中若出现不合格项目,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复验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采用目测、鼻嗅的方法进行检验。
5.2 理化指标
5.2.1 nahso4 质量分数:按q/qlly004-2017 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 nacl 质量分数:按gbt 5462-2016 规定的方法测定。
5.2.3 co(nh2)2 质量分数:按gb 2440-2001 规定的方法测定。
5.3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用精度适合的秤进行测量。
二、产品质量:
1、产品验收:产品每半年双方共同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所(或公司)进行复检1次,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复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如甲方对产品质量有疑问,其有权自行抽检产品质量,如经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为不合格,作退货处理。由此引起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造成水质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3、若复检产品不合格,投标人重新换批次送货,两次复检产品不合格,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评分第二名厂家。
4、若因产品质量造成招标人及第三方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及赔偿。
5、投标人随货送达产品的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6、按国家标准执行,实行“三包”。
二、供货期限:1年。介于采购人采购产品数量的不确定性,采取分批订货(每次交货时间不得超过3天)、分批结算、分批付款。
三、其它:
1、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经销商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2、招标的所有产品投标时均交一份样品双方共同封存于招标方库房,今后的供应货品与样品必须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3、欧洲杯买球app官方网站的售后服务:接到反映问题通知后 4 小时响应。承诺在 24 小时内或紧急情况下,未能妥善处理,提供具有同样功能的货品供采购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