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杀菌剂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n-bj20160505-0364
甲方(买方):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青杠拓展区
乙方(卖方):山东华实药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6年5月7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杀菌剂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认真履行。
一、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单价、金额、生产厂家: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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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氯有效浓度≥2.5% 25kg/桶 yc-506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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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实 |
总金额:¥---元 ;大写:---。以甲方实际过磅重量计算, 该价格为到厂价、含17%增值税价,一票制(二氧化氯浓度≥2.5%,25kg原液配1kg活化剂) |
总金额:¥--元 ;大写:----整。以甲方实际过磅重量计算, 该价格为到厂价、含17%增值税价,一票制(二氧化氯浓度≥2.5%,25kg原液配1kg活化剂)
二、包装方式及包装物处理:无。
三、交货时间、数量、方式:送货上门
1、交货时间:乙方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合同项下产品全部运送到甲方指定卸货地点。乙方须依据甲方通知,履行交货数量与时间。逾期未完成交货总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交货地点: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备件库。
3、乙方承担运费。产品交付甲方前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检验及异议处理:
1、验收及质量异议的提出期限: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并安装调试后30 日内进行验收,并提出书面质量异议。
2、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五、结算方式及要求:
1、本合同项下产品全部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税率为17%全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一个月内以转帐方式支付乙方货款。
2、乙方开据的发票须交甲方指定人员段小玲签收,否则发生发票丢失、过抵扣期等影响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发票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文件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并注明“收款人”、“复核人”,否则视为乙方未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有权拒收。因甲方已全面启用“发票管理系统”,,凡与甲方签订合同的供应商,首先必须注册并登录“发票管理系统”,乙方客商编码由甲方提供,密码由乙方自行设定,请妥善保管密码。每次发票交接前,请乙方登录“发票管理系统”并录入发票信息,通过“发票管理系统”可实现发票时时跟踪,签收记录等。
六、安全责任:
乙方送货交通工具在运输途中和进入甲方指定地点卸货时,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将合同内容泄露给他人,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完全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交货义务,应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掺杂、掺假,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有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给予其他好处等违反《公平竞争协议》的行为,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每延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 %的违约金,至本合同项下产品交付齐全之日止,支付违约金后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产品;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损失。
5、对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没有应付款项的,乙方应在违约之日起十天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未按时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违约金数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赔偿金。
6、乙方应按照合同量组织发运。如有变动,须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方可变换货源或供货数量。如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货源或供货数量,乙方须向甲方承担20%的违约金并全额赔偿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量不能全部履行,双方不承担责任。对乙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
1、经双方签字确认、与本合同有关的以下资料《承诺书》、《公平竞争协议》均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合同未尽事宜及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则通过法院裁决,并约定诉讼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有效期至标的数量完全执行完毕。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工业园区青杠拓展区
签约时间:2016年5月7日 乙方:山东华实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山旺镇中小企业创业产业园凰山路与创业路口东北
法定代表人:侯云秀
委托代理人:韩国明
经办人:韩国明
电话:0531-85893110
税 号:鲁税潍字370724494163597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临朐支行东关分理处
帐 号:15441301040002239
签约时间:2016年5月7日
附件1:
诚信合作与公平竞争协议
甲方: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华实药业有限公司
为共同创造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合作环境,杜绝和抵制各种商业腐败及有违公平竞争行为发生,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内容,以昭信守。
第一条 乙方承诺不与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廉洁自律、公平竞争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向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包括回扣、手续费、礼金、礼品、宴请、旅游、娱乐消费等);2、让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乙方报销或代其支付各种费用;3、让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乙方借款;4、与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合伙经商;5、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办理私事;6、其他可能影响廉洁自律、公平竞争的行为。
如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对乙方提出以上要求或存在上述行为的,乙方保证立即向甲方举报。
第二条 乙方承诺不与东方希望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下属机构现任、开除、辞退、辞职的人员直接或间接发生任何经济往来,或与以上人员合伙经商。如有此类情况,乙方保证提前告知甲方,并有告知义务。
第三条 乙方一切人员进入甲方管理区域保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不在甲方管理区域内吸烟、喝酒、乱扔杂物等;2、不做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事情,自觉维护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3、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在甲方管理区域内发生环保等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
第四条 参与甲方项目投标或其他各种形式合作时,乙方承诺不发生以下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提供假冒、伪劣、掺杂掺假产品;提供虚假发票或不合规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违反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行为;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从甲方获取的任何信息泄露给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等。
第五条 乙方承诺具备与甲方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或经营资质,签订合同时已获得必需的授权或批准,签订和履行合同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所有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同履行标的或内容合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形。乙方保证亲自、独立履行与甲方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不会将任何权利义务转让、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
第六条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与乙方员工、雇佣人员或其他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等,如发生上述人员到甲方寻衅滋事,或者到有关部门上访投诉,或者向甲方索要劳动报酬,或者发生其他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事件的,乙方保证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或甲方限定期限内派人到场并协调处理完毕,且乙方承诺:自行负责积极、主动处理相关争议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事件紧急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等情形,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暂代乙方予以妥善处理,乙方认可甲方为解决上述事件而与相关人员达成的任何书面文件(如协议书、承诺书等)的效力及内容;该等文件项下相关费用及成本等,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各项应付款中直接扣除,无应付款予以抵扣的,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足额支付。
第七条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环境保护政策与法规,并提高社会风险管理,保证在履行与甲方的合同过程中不造成环境污染事件,也不存在环境污染因素或隐患。否则,乙方同意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损失、整改费用等。
第八条 如乙方违反本承诺书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即构成违约,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总金额(或乙方投标报价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业务合同另有条款规定,取其高者执行)。同时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如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乙方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解除或终止双方业务合同;对尚未支付乙方的款项,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内容系乙方真实意思表示并自愿作出承诺,与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同具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韩国明
年 月 日 2016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