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五月
采购项目招标书
一、招标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七医院)
二、项目使用地点: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南二西路718号,住院部污水处理站和感染楼污水处理站。
三、项目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本医院现有2套污水处理设备,每天将活性氧消毒粉稀释后投加入医院污水集中池,对医用废水进行预处理。活性氧消毒粉自动投加设备2套,分别为润兴牌jy-rx400-048ld和润兴牌jx-rx100-015lj 。
2018年度医院消毒粉使用量约为1500千克/年,现以此用量为消毒粉采购招标基数,拟以招标的形式寻求消毒粉供应商,投标总价不得超过10万元。
2、项目技术要求
(1)本次采购标的物品是以过硫酸氢钾复合盐为主要原料的活性氧水处理剂(消毒粉),含量为50-60%以上,能杀灭化脓性球菌、肠道致病菌、致病性酵母菌及医院常见的细菌和细菌芽孢,包装规格为粉剂,1kg/桶。
(2)投标物品必须可供医院现有投药设备正常使用。处理后的水质必须满足第三方检测机构、镇海区疾控中心的水质检测及其他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标准。(常规检测项目为: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余氯、粪大肠杆菌、沙氏门菌、志贺菌等)。若中标单位的产品在实际使用中发现与医院现有设备不匹配、消毒效果无法满足检测标准的,院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四、供应商投标资格及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产品销售相关资质,或代理商需要提供授权经营证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检测报告。
3、提供产品性能方案及以往类似中标案例(合同复印件)。
4、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提供项目报价表。
6、投标书密封,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一式四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五、投标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前需要投标单位现场实地查看了解设备使用情况,未到现场查看的不予参与投标。项目详情及现场查勘时间:于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4日,至镇海区人民医院动力维修组与戴戡波联系,并陪同现场查勘。(联系电话86655166)
2、评标、中标:院内议标人员由招标单位有关部门组成,纪检
部门全程监督。投标单位在三家及以上的采用综合评标;不足三家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按合理低价中标。同等质量前提下,低价者优先中标。
3、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向招标单位缴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以现金形式缴交财务科),投标结束未中标单位当场全额退还,中标单位则将转作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行为的再无息全额退还。
4、投标资料送达时间: 2019年5月27日下午13点00分。
开标时间:2019年5月27日下午13点30分。
开标地点:门诊四楼会议室1。(若有变化按我院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晓凯,联系电话:86655299。
2019年5月21日